具体而言,第一部分,MHRA发布了一份电子公告,明确规定了这一过程,并毫不含糊地指出,在MHRA网站上公布“ECID”号码为“批准/宣布”之前,将产品投放到市场是非法的。接下来,MHRA更新了对零售商的在线建议,这是一个非常令人满意的结果,因为它有效地填补了品牌商何时可以将产品投放市场以及零售商何时可以合法销售产品的漏洞。MHRA对电子烟零售商的指导更新了新措辞:“当采购任何电子烟或电子液体产品的新供应时,请检查是否已在上述通知产品列表中公布了符合要求的通知。如果你在MHRA的网站上找不到该产品,请你的供应商确认该产品已经公布,并提供详细信息,以便你确认该产品的状态。如果一个产品尚未取得公布状态,他们可能不会向你供应该产品。”Dunne表示:“这一澄清表明了公开对话的有效性。我们希望我们的行业在制造、分销和销售电子烟产品时以坚持严格的标准而闻名,而 MHRA 的这一澄清不会让任何人怀疑他们的责任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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